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
■補助項目
(一)第一類兒童:
1.補助急診、住院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。
2.補助7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
(二)第二類兒童:
1.補助門診、急診、住院之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。
2.補助7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及健康諮詢費。
3.補助住院醫療費用自付額部分,扣除(或免除)健保部分負擔費用後之其它健保自付醫療費用,補助金額核實給付並以每人每日1,000元、全年14,000元為上限。
註1:以上各類補助於民眾就醫時由特約醫療院所直接扣除補助金額,再由特約醫療院所直接向衛生局申報費用核付。
註2:掛號費及部分負擔給付標準:
*掛號費:一般門診、健康檢查補助掛號費50元,急診補助掛號費80元。
*部分負擔: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之規定。
■健康檢查卅疾病諮詢指導
時程:
‧配合全民健保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進行。
‧未滿1歲諮詢及指導4次。
‧1歲至未滿2歲諮詢及指導2次。
‧2歲至未滿3歲諮詢及指導1次。
‧每位3歲以下兒童最多可使用7次。
詳細資料可見『台北市政府衛生局』http://www.health.gov.tw/Default.aspx?tabid=2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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